來源:南方日報
2021-05-19
因為一度宣布“5·20”暫停辦理離婚登記業(yè)務,貴州凱里、湖南平江兩地民政部門先后遭到網(wǎng)民質疑,以致二者不得不向公眾道歉。兩地民政局更同時表示,一方面將延長業(yè)務辦理時間,另一方面將從其他股室合理抽調人員充實到業(yè)務窗口,最大程度滿足群眾辦事需求。
很多人喜歡挑選結婚登記日期,寄托美好寓意,正是導致5月20日等日子出現(xiàn)扎堆登記結婚的直接原因,也在客觀上增加了當天各地民政部門的業(yè)務量。這也正是凱里、平江兩地民政局打算暫停辦理離婚登記業(yè)務的主要理由。問題是,當天結婚登記需求激增的,顯然不只是這兩地民政部門,但唯獨這兩家“突發(fā)奇想”,做了另類打算。大概,它們做決定時也考慮到了“好意頭”的因素:干嘛非要在這么好寓意的日子辦離婚呢?
這就是想當然了。不難想象,較之對婚姻充滿美好憧憬的結婚登記申請者來說,當很多人想通過離婚告別過去,大抵上是不會再去挑什么日子了,因此兩類業(yè)務需求的動機是截然相反的,不能套用一個邏輯。更關鍵的是,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,是民政部門的法定職責。正如檢察日報正義網(wǎng)文章所指出,“今年5月20日在法律上沒有任何特殊性,也不是周末或法定節(jié)假日,民政部門在正常工作日砍掉應辦業(yè)務,于法無據(jù),有違法之嫌”。
較起真來,結婚登記申請激增、人手緊張,并不能成為暫停離婚登記的充分理由。把辦離婚登記的工作人員臨時調配到結婚登記崗,滿足更多結婚登記申請者的需求,看似在盡力滿足群眾的需求。豈不知,群眾中既有結婚登記申請者,也有離婚登記申請者,而二者在婚姻自由這項正當權利訴求面前,是平等的,不該承受民政部門的“厚此薄彼”。換句話,在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這件事上,民政部門沒有權力定義權利的優(yōu)先次序。
近年來,隨著以人民為中心發(fā)展理念的日益深入,各級各部門紛紛推出各類便民暖心舉措。具體到民政部門,即便有些“好日子”是公休日,但為了更好地滿足結婚登記申請者討個“好意頭”的需求,有些民政部門依然選擇加班辦理業(yè)務。這種舉措之所以贏得公眾認可,本質上是在做“加法”,是以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為前提的。而凱里、平江兩地的“厚此薄彼”,恰恰在于拋開了法定職責,無形中犧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權利來滿足另一部分人。
只面向結婚登記申請者的“貼心”,卻令離婚登記申請者“鬧心”,對一部分人做“加法”,卻對另一部分人做“減法”,看來真得好好學學什么叫依法行政才行。(子 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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